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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雅县:深化殡葬改革,革除丧葬陋俗,树立时代新风!

    信息发布者:联合村
    2020-07-11 20:51:35   转载

    中山镇人民政府 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 


    深化殡葬改革

    革除丧葬陋俗

    树立时代新风


    一、全域实行火葬,推行移风易俗。
    洪雅县已于2020年4月1日起全域火化。


    二、禁止修建活人墓,已建活人墓需2020年8月底前自行拆除,恢复土地功能。


    侵占耕地、林地、饮用水源保护地等要追究法律责任

    三、整治硬化大墓
    对已安葬了骨灰或遗体、超面积(坟墓加附属建筑物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、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)的硬化大墓,2020年8月底前自行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。


    四、人员死亡后一律进公墓埋葬,既节约土地,又保护环境。


    五、节地生态安葬
    乡村公益性公墓暂未覆盖的区域,人员死亡后允许在重点区域(高速公路、省道、县道、乡镇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及基本农田、景区、水源保护区等区域)以外安葬,单穴占地不超过0.5平方米,双穴占地不超过0.8平方米,墓堆不高于0.3米,不设立碑,统一采用卧碑。


    六、杜绝散埋乱葬,节约土地资源。


    七、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。


    八、禁止骨灰装棺再葬,节约木材资源。
    火化区禁止制作销售棺材

    九、大力倡导鲜花、水果祭祀,保护环境我先行。

    十、告别花圈、告别香烛、告别鞭炮、告别安全隐患。


    十一、殡葬改革,党员干部带头执行。


    党员、干部去世后要带头火葬或生态葬,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。


    推行绿色殡葬向我看齐

    洪雅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:
    028—37480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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